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关于举办内蒙古农业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钓鱼比赛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18-08-31 来源: 浏览次数:

  

各基层分会委员会:

为了更好活跃广大教职工业余生活,促进身心健康,推动我校钓鱼活动的普及和发展。经校工会、校钓鱼协会研究,决定于0909日举办我校第十二届教职工钓鱼比赛。现将比赛规则印发给你们,望各基层分会认真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比赛。

特此通知

内蒙古农业大学工会

内蒙古农业大学钓鱼协会

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

附: 1.内蒙古农业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钓鱼比赛规则

2.参赛报名表

内蒙古农业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钓鱼比赛规则

一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20180909日在呼市土左旗哈素海2814渔场举行。

(早上730分准时在校西区家属院东门口发车,前往钓场。)

二、参赛人员范围

本校工会会员及钓鱼协会会员

三、比赛项目及成绩计算

手竿钓混养鱼,总赛时(不少于120分钟)以比赛当天号令为准;比赛当天抽签一次确定钓位。

比“五尾鱼总重量”,多者名次列前;个人成绩相等者,则比“单尾大”,大者名次列前;团体成绩相等者,则比其中一名运动员“五尾鱼总重量”成绩,多者名次列前。

四、比赛细则及判罚

1、一人一杆垂钓,限用5.4米以下手竿;若违规,警告一次无效,不计算总成绩。

2、钓线全长不准超过竿长(5.4米)的0.5米,钓钩限用2枚,限用无倒刺钩;若违规,警告一次无效,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3、严禁手抛饵打窝或使用器具打窝,若违规,不计算总成绩。

4、死鱼不记成绩;严禁串鱼,若违规,取消有关运动员总成绩。

5、他人替钓不计算总成绩;他人帮助取鱼、存鱼、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6、钓到大鱼后(脚)越邻位取鱼,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7、每轮比赛开始号令发出前,严禁钩、漂、线入水,调漂到告知水域进行;鱼护经裁判员检验后方可入水。若违规,警告一次无效,

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8、每轮比赛开始号令发出前,若已钓到鱼,该鱼由裁判员收走,并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9、每轮比赛结束号令发出,未入护的鱼无效,该鱼由裁判员收走,否则不计算总成绩;未记成绩前,不准擅自提动鱼护;换钓位时听从号令统一按顺时针进行。若违规,警告一次无效,罚减总成绩0.5千克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1、团体取前3名,颁发奖牌。

2、个人取前3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

六、报名办法

1、报名费每人50元。

2、参赛选手以所属基层分会为单位,每3人组成一个队(含领队1人),填写团体参赛报名表(不填写个人参赛报名表);各分会参赛选手少于3人及组队后的余出参赛选手,填写个人参赛报名表(不填写团体参赛报名表)。

注:比赛当天不在受理团体及个人报名。

3、各分会于0904日(星期二)之前,将团体、个人参赛报名表及报名费交到保卫处分会。

联系人:李秉源 联系电话:15848925188

  

附:参赛报名表

  • 附件【附件报名表.doc】已下载

上一条:关于举办内蒙古农业大学第七届教职工健康文化活动月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评选内蒙古农业大学“爱岗敬业”劳动者的通知

关闭

联系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306号      邮编:010018